2002年10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自执业以来坚持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, 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至上,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,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 民提供法律服务。
典型案例
泰安**典当有限公司与山东**锻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;
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;
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;
王某涉嫌抢劫罪一案;
朱某与保定市**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;
李某、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;
于某等涉嫌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;
张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等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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